婚姻登记(涉外)离婚登记条件和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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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在线
2007-2-11 16:55:00
一、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(原件及复印件)
二、本人的结婚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三、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(免签名,一式三份);
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: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前款第⑵项、⑶项规定的证件、证明材料外,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(原件及复印件)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。
台湾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材料:台湾居民除应当出具本前款第⑵项、⑶项规定的证件、证明材料外,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(原件及复印件)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。
此外,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。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。
离婚登记程序:初审(当事人提交证件、证明材料)→受理(当事人填写声明书)→审查(登记员填写审查表)→登记(交纳工本费、发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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